本規范于2021年4月7日公示,將于2021年4月14日生效
*條 【規則銜接】
天貓商品品質抽檢規范請參見《天貓商品品質抽檢行為規范細則》,本規范為具體類目實施細則。對應類目的商品須同時符合上述規范與本規范。
第二條 【適用范圍】
本規范適用于在天貓發布的各種膏霜產品,不適用于妝字號、藥字號膏霜產品。
第三條 【檢驗依據】
凡是注日期的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不適用于本規則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適用于本規則。
GB 38456-2020《抗菌和抑菌洗劑衛生要求》
GB 15979《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》
GB 38850-2020《消毒劑原料清單及禁限用物質》
《消毒技術規范》2002版
《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》2015版
《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》2009年版
WS 628-2018《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技術要求》
相關產品標準及試驗方法,經備案現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業標準、平臺明確的商品質量要求、商品明示質量要求及國家法律、法規、規章的有關規定。
第四條 【檢驗要求及質量重要度分級說明】
(一) 產品質量(除標志)檢驗項目及重要程度分類(見表1)(包括但不限于所列項目)
表1膏霜產品實物質量檢驗項目:
注:1、GB 38456-2020標準作為項目來源及方法來源的法規依據,不參與判定,按照明示標準進行判定;對于產品明示標準沒有要求的,出實測值。
2、帶*的項目僅適用于宣稱有抗抑菌功能的膏霜產品,其中宣稱有抗菌功能的產品需測試抗菌性能,宣稱有抑菌功能的產品需測試抑菌性能。
第五條 【判定原則】
除參見《天貓商品品質抽檢行為規范細則》外,總體質量判定原則如下:
(1)嚴重(A):致命缺點,長期使用情況下,對人體產生致癌,生殖畸形等危害;違規行為間接反映主觀惡意和生命或財產安全有關的缺點,嚴重影響消費者生命或財產安全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鉛、砷、汞、致病性微生物、激素、抗感染類藥物等指標不符合。
(2)中度(B):重缺點,僅在長期使用情況下,可能導致人體產生慢性健康損害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微生物(致病菌除外)指標不符合;抗抑菌指標不符合。
(3)輕微(C):輕缺點和微缺點,對健康無危害,在外觀方面影響消費者體驗 、影響性能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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