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曬產品防曬效果的標識:
(1)防曬產品可以不標識SPF值。
(2)所測產品的SPF值低于2時不得標識防曬效果。
(3)所測產品的SPF值在2—30之間(包括2和30),則標識值不得高于實測值。
(4)當所測產品的SPF值高于30、且減去標準差后大于等于31,*大只能標識SPF30+,而不能標識實測值。當所測產品的SPF值高于30、減去標準差后小于31,*大只能標識SPF30。
標簽:化妝品申報 化妝品防曬效果測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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